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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新春副厅长在全省2015年总量减排工作会上的讲话

2015-08-06


 勇于担当  敢于创新

                                                      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马新春副厅长在全省2015年总量减排工作会上的讲话

                                                             (2015年3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2015年度总量减排工作会议,目的是通过总结“十二五”以来的工作经验,更好地谋划2015年总量减排工作,为“十三五”打下良好的基础。

    刚才,予建处长系统总结了“十二五”以来我省总量减排工作取得的成效、采取的措施,深刻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全面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我完全赞同。焦作、洛阳、商丘、永城等市从推动总量减排、加快项目建设、落实预算管理、实行排污许可等方面总结了工作,介绍了经验,对推动全省总量减排具有重要的作用,请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功不可没,总量减排为改善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二五”以来,我省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为抓手,实施三大工程,强力推进总量减排,有力地促进了环境质量改善。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即:

    一是治污能力不断提高。截止到2014年底,全省266台5504.7万千瓦燃煤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其中,146台(4709.1万千瓦)燃煤机组建成脱硝设施,95台(3769.5万千瓦)燃煤机组完成除尘提标改造;48台4514平方米钢铁烧结机中,有36台4707平方米钢铁烧结机完成脱硫治理;122条31.08万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中,有60条25.2万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完成脱硝改造和烟尘提标治理;399台10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脱硫和烟尘治理。全省已建成投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259座,污水处理能力达1102.95万吨/日,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186座,污水处理能力924.25万吨/日,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73座,污水处理能力178.7万吨/日;对7000多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连续开展重点减排项目促进年活动,全省重点减排工程957个,已完成940个,占总数的98.2%;其中国家重点减排工程258个,已完成256个,占总数的99.2%,为全省总量减排奠定了扎实的工程基础。

    二是设施运行不断规范。全省共有252台5492.2万千瓦燃煤机组、31台4143平方米钢铁烧结机、70条25.89万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191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其中,60家省管电厂140台机组、158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了工况监控系统,18家造纸、4家印染企业安装了运行管理监控平台。这些监控设施的建设,不仅规范了治污设施运行,而且提升了执法监管水平,也为减排核查核算、环保电价核定、排污许可管理等奠定扎实基础。

    三是机制体制不断创新。建立健全减排体制机制,用制度促进总量减排工作开展,是我省“十二五”总量减排的一大亮点。我省颁布的《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为总量减排奠定了法律基础。在全国首创的总量预算管理制度,为总量减排从 “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向“控制增量、减少存量、提高质量”方向推进提供了依据。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制定排污许可名录,强化动态监管,公布监控数据,接受社会监督。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其配套的实施细则、资金管理办法、价格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定期督导,召开总量减排推进会,每季度通报项目进度,实施预警约谈、履责约谈和诫勉约谈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都大大地促进了减排项目建设和运行。

    四是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十二五”以来,全省共减少主要污染物总量95.41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为34.4万吨、3.83万吨、36.22万吨和20.96万吨。截至到2014年底,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407.79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31.87万吨、13.90万吨、119.82万吨和142.20万吨,比2010年分别减少16.33万吨、1.67万吨、24.18万吨和16.8万吨,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的111%、85%、141.3%和71.8%。污染物大幅度减少,使全省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2014年全省地表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21.5毫克/升、2.035毫克/升、0.235毫克/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浓度分别为47微克/立方米和40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化学需氧量略有下降,氨氮、总磷略有上升;二氧化硫低于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接近二级标准;PM10年均浓度为132微克/立方米,远高于PM1070微克/立方米的二级标准。今年1-2月份,PM10平均浓度同比降低4微克/立方米。

    五是环保理念不断增强。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建设美丽河南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将环境保护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的重要举措,纳入“四个河南”建设的总体布局。建立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和主管副省长牵头的美丽河南建设领导小组和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把生态环境保护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态文明融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环保工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河南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工作试行办法》,把总量减排、环境质量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占比达到12%,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指标。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省深化改革创新的着力点、优化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结合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点,在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中的地位明显增强。

    这些成绩都是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高速增长(GDP年均增长9.9%),城镇化率不断提升(城镇人口年均增长4.6%),环境容量严重超载的情况下取得的。如果没有总量减排的倒逼机制,没有一票否决、区域限批、预警约谈,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提标改造、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熟料脱硝等环保设施能上的这么快吗?污水处理厂、燃煤电厂、水泥厂等企业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行、环境管理水平是不是比从前上了一个大台阶?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这些设施没有建设,这些设施没有稳定运行,我们的雾霾天气将会更加严重,水环境质量将会更加糟糕。总量减排在遏制大气污染恶化趋势,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环保工作地位,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倒逼产业调整和升级,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所以说,总量减排对于有效遏制环境质量恶化功不可没。

    这组组数据,件件事例,点滴变化,有目共睹,凝聚环保人的心血和艰辛。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各部门上下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共同治污的结果。借此机会,我对在座的各位以及从事总量减排的各位同仁辛勤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再接再厉,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

    2015年,是“十二五”总量减排大考之年、收官之年。我们要发扬成绩、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今年,主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力抓好设施运行

    设施建设是基础,保证运行是关键,达标排放是核心,减少排放是本质。总量减排的三大抓手是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把工程减排放在第一位,是因为减排设施的建设、运行是削减污染物的物质基础。从国家核查核算的情况来看,也是以核定工程建设为主,这足以说明工程减排在总量减排中的作用和地位。因此说,没有减排工程的建设,没有减排工程的稳定运行,总量减排就是一句空话。今年省环委会决定,持续开展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进年活动,就是要一手抓工程建设,一手抓设施运行。在工程建设方面,6月底前,所有水泥脱硝工程建成投运,其他工程11月底前必须建成投运。在工程运行方面,2014年底前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达到相关负荷要求,中水回用项目达到回用能力的50%以上;造纸、印染、石油、化工、畜禽养殖等企业的废水治理工程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效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钢铁烧结机、石油石化催化裂解设施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水泥脱硝效率达到30%以上,其他行业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近日,环保部又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对“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的各项量化指标,包括城镇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再生水回用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的比例、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钢铁烧结机脱硫、水泥脱硝以及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等,进行全面梳理,尚未达到要求的,要纳入今年减排计划一并实施。减排计划的实施情况,环保部每季度都要进行调度,各地要高度重视,项目进展情况将会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请各地按要求及时、准确、规范上报。

    同志们,今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是总量减排算总账的一年,请各位把“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找出来,翻一翻,看一看,对照梳理,填平补齐,抓紧整改,把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各项任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总量减排不仅仅是核算一组数据,更主要的是要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这里,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如果哪个地市因减排目标、项目建设、设施运行等影响到全省总量减排目标的完成,省里将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严格预算管理制度

    实行总量预算管理,是我省深化总量减排制度的创新,也是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事项之一。从三年来的试行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地市执行情况较好,但也有个别地市存在不愿管、不想管、执行不到位、压力不传导等现象。今年,落实总量预算管理制度仍是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我们将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按照《河南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工作试行办法》,各地要将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分解落实各县(区),并严格进行考核。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总量减排占6分,权重很大,这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指标,可以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四两拨千金的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运用好这个杠杆,撬动市县党政一把手重视环保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省里近期要组织对各地总量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按照总量预算管理的要求进行核定;同时,对2014年度各地许可预支增量决算,全面公开各地控制排放量、总减排量和许可预支增量的分配、考核和决算情况。各地也要先期开展核查,确保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落实到位。三是环保部印发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火电、钢铁、水泥、印染、造纸行业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采用绩效法核定,其他行业依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烟气量进行核定,各地一定要严格执行,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将加倍扣减所在地许可预支增量指标。

    (三)推行排污有偿使用

    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省在环境资源领域推行的一项创新性基础工作。2014年,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各地也很关注、很期盼这项制度如何实施。在这里,我也和大家介绍一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进展情况,这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积极扎实推进。一是省厅正在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资金管理办法和价格管理办法等3个配套文件的出台,特别是价格管理办法是制约全面开展这项工作的瓶颈,我们正在加大与省发改委沟通协调力度,力争价格管理办法早日出台;实施细则和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基本完成,待价格管理办法出台后,即可印发实施。力争今年上半年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体系的在线管理平台,这个平台包括总量预算与建设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验收、排污许可证与现有排污单位有偿使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排污权核查核算五位一体的管理平台,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审批。三是制定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确权技术规范,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定,排污权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予以确认。这是一项硬措施、硬任务,各地要提前谋划、尽早准备、抓紧实施。

    (四)加强排污许可管理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明确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按日计罚。环保法第45条明确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而实行按日计罚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排污许可,同时国家又要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省份今年以排污许可证形式完成确权。因此,今年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将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在此,我强调四点:一是要制定名录。按照《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和《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环保厅已经印发2015年度河南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请各地尽快制定本辖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凡是在环境统计中的排污单位原则上都要实行持证排污。二是要尽快发证。排污许可证是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各地要通知排污单位,尽快按照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不仅要载明排污单位的名称、排放浓度限值、总量减排限值,而且还要载明最高允许日排放量。所有排污单位2015年底前必须持证排污。三是要下放权限。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今年省厅将修订完善《河南省排污许可证分级管理办法》,进一步下放省级环保部门行政许可权限,加强对各地排污许可工作的过程管理。四是要动态管理。各地每月要将排污许可证发放名单、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和排放量以及排污单位实际排放种类、浓度和排放量向社会公布,并上报省环保厅。

    (五)做好环境统计工作

    环境统计是环境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科学准确的环境统计数据,是制定环境政策、实施总量减排、开展污染防治、加强环境监管的重要依据。但是,一些地方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环境统计不能十分客观的反映当地污染物的排放和治理情况。今年是“十二五”的最后一年,这不仅关乎“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而且影响到“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的制定;不仅影响到对当地环境污染现状的科学判断,而且影响到环境保护规划的科学制定。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环境统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总量科长要亲自抓,主管副局长要亲自审,要确保环境统计的科学性、逻辑性、有效性、合理性,为“十三五”总量减排奠定扎实的科学基础。

    (六)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总量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环保系统、靠总量部门来抓,是很难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我们必须要通过借力来抓减排。这里所说的力,不仅是要形成外部合力,而且还要形成内部合力。所谓外部合力,就是要调动各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比如说,发改部门负责把总量减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完善相关经济政策,促进总量减排;财政部门负责想法设法筹措资金,支持总量减排;住建部门负责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信部门负责抓落后产能的淘汰;公安部门负责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淘汰;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等等。所谓内部合力,就是要调动环保系统各相关科室工作积极性,环评部门负责推动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的建设;污防部门负责涉水工业企业的深度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大气部门负责涉气工业企业的深度治理、黄标车淘汰;生态部门负责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监察部门负责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确定监察系数;监控部门负责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总量部门仍是总量减排的主力军,负责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督促检查、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对于总量减排目标和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我们只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现联动,才能确保目标完成。

    三、未雨绸缪,认真谋划“十三五”总量减排工作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转向中高速,经济结构由中低端转向中高端,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资源环境投入呈现下降趋势,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出现了一些阶段性特征和趋势性变化。我们要深入研究新常态下总量减排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措施、新对策。

    从资源环境约束看,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更加凸显。同时,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调整阵痛显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对环保工作也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一是深化污染治理的内生动力不足。在经济减速换挡的大背景下,一些地方加大环保投入、加快环境治理的决心和行动有可能会出现迟疑,一些企业深化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排放的内生动力会有所降低,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现象可能会增多,新《环境保护法》对加强监管执法的要求更高,严格执法监管、防控环境风险的难度加大。二是加快产业转移对环境的压力加大。新常态下,一些地区加快发展的愿望更加强烈,东部地区传统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提速,产业区域梯度转移带来了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空间结构的变化,布局性污染点状转移、面上扩张,区域污染排放有可能呈现上升态势。三是城镇化快速发展对总量减排带来的压力。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经济总量、能源消耗、城镇人口快速增长,污染物排放量也随之刚性增加,既要加快还旧账、又要不再欠新账,因而推进总量减排、减少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十一五”、“十二五”的总量减排工作仅仅取得阶段性成效,仅从数量上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十三五”环境保护即将总量和质量上双重控制,排放总量要逐步与环境容量相一致。因此,总量减排工作依旧是环境保护的重头戏。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深度融合,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高峰尚未见顶,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资源环境超载严重的情况下,决定了“十三五”期间总量减排仍需坚持。各地要尽早着手认真分析区域环境状况,研究基于环境质量目标导向的总量减排;研究经济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和生产力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研究污染物处理率、管网覆盖率、污水处理服务率;研究与环境质量密切相关的电力、钢铁、水泥、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的总量减排;研究污染物排放浓度、总量、速率等三方面协同管理;研究总量减排的工程、技术、管理、政策的可行性;研究总量减排与其他管理制度的衔接,实行总量减排全过程管理,从而实现技术可行、经济可承受、环境质量响应的总量减排体系。同时,开展环境承载力研究,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流域达标要求,全面分析重点污染物和工业源、农业源、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深入研究区域、流域环境容量现状及承载力,为环境管理和制定“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

    四、不可任性,严格自律切实依法依规办事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岗双责”,是做好总量减排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搞好了,环保事业才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顺利地发展。

    一是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各级总量减排人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学习《环境保护法》、《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学习实施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以及“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学习各项新标准、新规范,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坚持依法规行政、照程序运作、按制度办事,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在这里,我再强调一下排污许可发放和建设项目总量核定,这是总量减排部门最大的廉政风险点,也是最大的权利点,有权不可任性。在排污许可发放方面,必须在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补充材料或不予发放的原因;对换发排污许可证的,未进行重大技术改造、排放总量和浓度未出现大的变化的,不组织现场核查,不召开审查会议,直接换发排污许可证。在建设项目总量核定方面,与环评审批并联进行。建设单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同时,申请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环境影响登记表3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严格落实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

    二是要勇于担当廉洁从政。新《环境保护法》是一把双刃剑,在赋予各级环保部门新的监管权力的同时,对渎职、失职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因此,我们从事总量减排工作的同志们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依法行政意识,要勇于作为、敢于担当,特别是在排污许可方面,一些地方少发名录、怕增加工作量的现象仍然存在,不告知、不发证,就是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我们既要勇于担当,又要廉洁从政,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企业指定咨询服务机构,参与有偿中介活动;严禁违规接受咨询费、评审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严禁索取或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物品;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同志们,“一年之计在于春”。在春天这个大好时光,让我们开好头,起好步,谋划好全年工作。在新形势新常态下,把握机遇、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努力开创新常态下全省总量减排工作新局面。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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