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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润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利用1000吨锂电池正负极下脚料及锂电池残次品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12-19 18:10: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文)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 号)的要求,现将新乡市润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利用1000吨锂电池正负极下脚料及锂电池残次品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乡市润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利用1000吨锂电池正负极下脚料及锂电池残次品项目

项目简介:新乡市润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利用1000吨锂电池正负极下脚料及锂电池残次品项目位于新乡市辉县市胡桥乡南云门村东,总投资500万元,已在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017-410782-42-03-033522。该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征地。工艺技术:外购锂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正负极下脚料及锂电池残次品,经过初级破碎初级筛选、二次破碎二次筛选、成品包装入库等工序。主要设备有:粉碎机、振动筛、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等,该项目回收锂电池残次品和下脚料生产铜粉、铝粉和碳粉产品,实现了资源循环再利用,市场需求量大,发展前景较好。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粉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旋风除尘和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有:粉碎机、振动筛、风机等,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对噪声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震处理等措施后厂界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箱和废锂电池隔膜纸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作为副产品外售,废包装箱和隔膜纸作为废品外售,生活垃圾集中后送至村镇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风险事故: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加工项目,原料为锂电池正负极下脚料及锂电池残次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生产过程中环保除尘、废气净化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若出现机械设施或电力故障,将导致其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废气处理效率下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这种事故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事故所产生的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上述事故,应立即停止生产,开展应急措施,使事故影响和范围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能够将事故风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该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在落实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建议和要求的前提下,该项目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项目运行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投产后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1.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乡市润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乡市辉县市胡桥乡南云门村

  人:邓总

联系电话:13938700911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的名称: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人: 张工

联系电话:0371-55213218

通讯地址:郑州市康平路万通路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主要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信函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乡市润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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