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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2017〕166号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整环境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建立行政调解名录库的通知

2017-06-30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调整环境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建森

副组长:陈  奇、张广武、李纯茂、任春明、郝慧新、陆业传、唐金江、恽玉放、王永艳

成  员:李振军、陈兴安、邵培林、杨济公、任宏彬、杨安涛、孙锡凯、冯守华、张永明、张宗太、张义方、郑燕平、秦元昭、郭  强、胡  波、唐宏建、李本勇、崔文军、王占喜

环境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广武兼任办公室主任,法规信访科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杨丽敏、樊兴辉、常新中、聂世荣为办公室成员。

主要职责:积极开展环境行政调解工作宣传,切实增强行政调解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对群众在法律、政策上的疑惑和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引导群众通过环境行政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行政调解名录库

 

 

 

 

                                  2017年6月28日

 

 

 

附  件

 

行政调解名录库

        名录

类别

责任科室

责任人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水、噪声

污染

污染防治科

孙锡凯

恽玉放

胡建森

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窦胜利

王永艳

胡建森

土壤污染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

李振军

李纯茂

胡建森

固体废物污染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科

王金友

任春明

胡建森

辐射污染

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胡  波

任春明

胡建森

建设项目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科

冯守华

陈  奇

胡建森

生态环境破坏

自然生态保护科

张永明

任春明

胡建森

湿地环境破坏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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