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 加强生态保护
2017-11-22
“十一五”期间,新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保和生态建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统筹城乡和建设生态新乡作为全市发展的理念,相继出台了《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新乡的实施意见》、《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新乡市“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方案》、《新乡市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新乡市关于太行山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等文件,科学指导和全面加强了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工作。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顺利
我市围绕“农村发展什么产业、在哪里发展,农民居住什么样的环境、在哪里居住”两大课题,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加快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二是开展新型农村社区生活污水连片治理工作,2010年有代表性地选择9个新型农村社区开展生活污水生态处理示范工程建设,工程计划投资1199万元,为今后农村社区生活污水治理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三是加强农村生态创建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市共创建省级生态村75个,生态乡镇9个,长垣县计划2012年完成省级生态县创建任务,2015年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任务;新乡县创建生态县的规划已经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今年将正式启动创建工作。
二、畜禽养殖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为遏制近年来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2010年,全市科学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依法限期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436家,同时对全市交通干线、重点河流两侧、城区周边的养殖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确定了118家养殖企业为全市重点监管整治单位,并将问题突出、污染严重及对我市河流断面构成严重影响的养殖场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导工作范围。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市政府每年将拿出500万元用于支持3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标准化建设。辉县市政府采取“分类推进、以奖代补”措施,出资600余万元,开展了沿河养殖场(户)搬迁整治工作,大大减轻了畜禽养殖业对河流的污染。
三、太行山沿线生态恢复初见成效
由于长期对太行山区矿产资源的无序开发利用,太行山一带的生态破坏十分严重。市委、市政府为了打造宜居城市,建设太行山生态走廊,利用三年时间对太行山沿线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初步实现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的谐调统一。共拆除、关闭采石、碎石及石灰生产企业124家,重新调整规划了开采区和禁采区,设立了集中碎石区、石灰生产区,通过整合重组,减少企业数量,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规范治污设施,粉尘排放量由原来的10.2万吨降为1930吨,使南太行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加快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森林公园内污染企业分阶段逐步搬迁,新建工业项目不得进入森林公园范围内,完成植树2256.56万株,新乡北部一个集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科普为一体的森林公园已初步形成。
今年,我市作为全省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省政府将给予重点支持。全市环保系统将以此为契机,通过抓好农村新型社区污水连片治理、畜禽养殖业环境综合整治来全面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同时切实抓好太行山区生态修复,为创建生态新乡做出积极贡献。